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兰州化物所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研究所各项工作信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责任分工。调整了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所信息公开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全所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科研与规划处、成果转化和科技合作处负责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各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凯发集团平台的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的领导责任;形成了管理与支撑部门协同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主动开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规范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创新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增强公开实效。积极组织开展科学传播工作培训,不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三)充分发挥网站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2021年,在研究所中文门户网站上,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保证信息公开标准符合中科院科学传播局的要求,并对频道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更便于所内外用户获取信息。
(四)充分发挥研究所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新注册了“中科院兰州化物所”哔哩哔哩账号,分类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研究所中、英文网站共发布全所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1173条。
(二)通过研究所官方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研究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62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37条,官方哔哩哔哩发布视频5条。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民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兰州化物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科院有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信息公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且专职、专业人员缺乏,一定程度制约了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
2022年,研究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院相关要求,继续加强与科学传播局沟通交流,加大工作和调研力度,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等。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职业素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规范发展。